加入最愛專欄  收藏文章 

2019-10-23Text: Yan LawPhoto: Tim Ip

【說「不」的勇氣】給青春、也給Best Before Date食物一個機會

  「我原本可以打銀行工,現在自己搞環保生意,賣過期食物。」今年二十五歲的陳凌旭(Allison),是綠惜超級市場GreenPrice的創辦人。三年前,她從香港恒生大學的供應鏈及資訊管理學系畢業後,毅然向世人眼中的筍工「say no」,以青春作本錢,與三位朋友創業開超市,不賣最hit的珍珠奶茶梳乎厘班戟,專門推廣及售賣「過剩」和「剛到最佳食用日期」的貨品。

 

 

  #香港法例列明,售賣過了「此日期前食用」日期的食物屬犯法,最高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售賣過了「此日期前最佳」的食物則不屬違法,前提是確保食物出售時,是安全可食用。

 

 

 《經濟通》所刊的署名及/或不署名文章,相關內容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經濟通》立場,《經濟通》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一個自由言論平台。

想要獨家投資理財Tips?即Like etnet 全新Facebook專頁► 立即讚好

更多飛凡年輕夢文章
你可能感興趣
#人物專訪 #創業 #環保生活 #過期食物 #網購
編輯推介
即時報價
全文搜索
Search
最近搜看
貨幣攻略
大國博弈
More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