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6
子女給家用是天公地道
「阿媽,小心啊。」
「看不看見Bartle?」她十分緊張的指著舞台上說。
一個小學生的聖誕表演,兩夫婦伴著母親去觀賞,全程呵護備至,盡顯孝義。
這是故事的前半部,溫馨感人。
故事後半部是,當年邁母親分了身家之後,再也見不到這對兒子兒媳,連心愛的孫子也沒有再給她打電話了。
故事結局,令人唏噓;類似情節,似曾相識。
現代故事,卻調過頭來,有新版本。
子女長大,大學畢業後,已有工作,在家居住,吃的用的都是父母,卻不給家用,甚至拍拖帶女朋友和父母吃飯,也是父母埋單。
「他們又不是沒錢,我自己都不夠使。」兒子高聲的,理直氣壯的說:「為甚麼要我養?」
父母養子女,盡量滿足他們,找最好的學校、買最好的衣服、去最美的地方旅行⋯⋯都是為了子女,一切都是無償。
但為甚麼當子女長大了,即使賺的錢不多,也應該給父母一個比例的家用,即使少一點也好。
此外,即使父母有錢也好,家用是心意,為何一點心意也沒有?而且還說父母自己有錢,有甚麼要他養?
不給家用不但沒責任感,而且還推說父母他們有錢,他自己毫無羞恥之心。自己一年去幾次日本旅行,不夠錢時,還要攤大手板問父母攞。
到頭來,要買樓,就去哄去駡,要父母把自己層樓加按,套現給他付首期買樓結婚⋯⋯
為甚麼他們會有這樣的一套價值觀?他有錯,但他的父母也有一部份責任。就是在子女年少時,沒有為他們灌輸一套,正確的金錢態度和人生價值觀。
子女養父母、給家用是天公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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