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4
沒有暴亂,哪來最壞的時代?
颱風下召開的國際金融領袖投資峰會,特首李家超發言時有幾句話讓我眼前一亮:「香港最壞的情況過去了」、「我們總能從危機中復甦過來」,而可圈可點的,是這兩句話的大前提:「2019年社會暴亂」,英文版本是「disturbances and violence in 2019」,有了這定性,才會有「危機」和「最壞的情況」。
這幾年,我們聽到無論官員、議員、還是意見領袖,都漸漸把2019年的事情淡化成「社會事件」甚至「社會運動」。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如果,那只是一場「社會事件」,那幹嗎涉事的人會被控暴動罪?同理,如果這麼多人在2019年因暴動罪被起訴,那為甚麼他們身處不算暴動現場?
隨便抽幾個鏡頭看:掟磚、打砸、縱火、襲擊、行私刑……這些行為,放到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城市,都是暴亂,只有香港人才會戰戰兢兢地說句「社會事件」。
(資料圖片)
2019至今,站出來說話的官員,只有警察一直貫徹始終,堅持稱之為「暴亂」,有些當時說「黑暴」的官,今日已改口叫「社會事件」。
今天,看到特首李家超在國際舞台清晰地定性2019為「disturbances and violence」,政府新聞稿亦清楚寫著「社會暴動」,但不少媒體報導時,竟又自我淡化成「社會事件」。
打劫的人說自己是劫富濟貧,嫖妓的人說自己在振興經濟,這種當事人的自圓其說,我明白。
我不解的,是當權者、為官者、甚至政客、傳媒、商人,都捂著良心避說那個「暴」字,甚麼「社會事件」?這「事件」不就是暴亂嗎?罪都定了,監都坐了,還怕宣諸於口?到底大家怕甚麼?到底大家怕得罪誰?
歷史是由勝利者寫的,在暴徒面前,正義的一方就是勝利者,「暴亂」就是2019年的歷史定案。請大家別再模糊,請大家別再誤導,那烽火連天的一年,不是社會事件,如特首言,那是暴動,沒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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