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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前僱主拒寫推薦信 打工仔無奈 (晴報)

  僱主請人重視口碑,如果應徵者能提供推薦信,相信可以「加分」。有網民表示,早前離開舊公司,但前僱主拒絕為他寫推薦信,認為對方太小器。有人力顧問稱,大部分公司只會提供工作證明,註明在職年期及職位,較少給予推薦信,除非員工服務多年且值得推薦。

 

 

  主僕一場,「分手」也要留下好印象。有網民早前辭職,離職時要求僱主為他撰寫推薦信,但對方拒絕。話題引起不少人討論,有打工仔說,若果是普通工作證明,只說明員工的工作年期、職級及離職原因等,而推薦信則是上司或僱主讚揚員工的信件,兩者有分別,未必每個僱主會為員工撰寫推薦信。

 

  有網民直言,若僱主連工作證明也不願提供,未免太小器了。80後李小姐曾在出版社工作2年,前上司一直滿意她的工作表現,但她離職時請前上司為她撰寫推薦信,卻被對方拒絕。「她說公司只會發工作證明,不會為員工發出推薦信。」

 

可請合作夥伴寫推薦評語

 

  合眾人事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蘇偉忠指出,由於推薦信需要僱主為員工撰寫正面評價,而且要為下一位準僱主作負責任的推薦,因此僱主不一定願意做。「若員工在公司只做了一年半載,僱主對他的工作能力及為人未必太了解,也不敢貿然推薦給其他僱主。」

 

  至於普通工作證明,蘇偉忠表示,一般而言,大多數公司會向離職員工提供有關證明,信件內容包括基本資料,如離職前的職位、工作年期及薪金等。但他說,由於現時多了網上搵工途徑,建議打工仔可請合作夥伴,例如供應商為他們撰寫推薦評語,這些意見也具有參考價值。

 

僱主明言拒絕 不宜再勉強

 

  零售、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總幹事張麗霞表示,過去有工友反映,前僱主不想作辭退員工的賠償,並以工作證明作威脅,目的是想員工放棄追討賠償。「那位文職從業員已工作數年,為免公司不提供有關工作證明,最終真的放棄追討賠償。」

 

  張麗霞提醒打工仔,若僱主拒絕撰寫推薦信,打工仔不宜再勉強。「因為下一位準僱主也有機會打電話給前公司作查詢,若大家因為推薦信而鬧得不愉快,屆時也不知前僱主會給予甚麼評價。」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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