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8
10億美元的代價將推動Android變得更強
蘋果狀告三星侵權獲判勝訴,近日佔據了不少報章國際版或財經版的版面。侵權的賠償額是平民眼中的天文數字10億美元。對於蘋果而言,不僅贏了一場媲美諾曼第的戰役,它更向世人證明了「三星(還有Google)只是竊匪」。
不過對於筆者而言,這10億美元的判案也只是一個大笑話。
蘋果在「主場」先勝一仗,三星需賠償蘋果約10億美元。
蘋果認為三星的智能手機以及平板電腦產品均是抄襲 iPhone 和 iPad。同樣, 三星亦提出反訴,認為蘋果才是盜用其專利的始作俑者,要求蘋果賠償4.218億美元。但最終判決結果是三星兵敗如山倒,其指控一項也不成立,但是它的產品,就被譽為「A貨之王」。
那些是A貨?包括有Galaxy S 4G, Galaxy S2 AT&T, Galaxy S2, Galaxy S2 T-Mobile, Galaxy S2 Epic 4G, Galaxy S Showcase等等型號。這些型號已經接近淘汰的邊緣,因為三星已經推出S3。為何S3以及Note都不在「被告」行列?因為兩者皆不像iPhone,甚至是比iPhone現有型號,即4S更為出色(但確實又難以比較,始終S3比4S晚了很久才面世)。所以蘋果所謂的要求將三星產品下架,其實對三星的影響,可以說是非常輕微。
今次侵權案只涉及「淘汰邊緣」的產品,三星主力型號之一的S3並不包括在內
既然S3以及Note已經嗅不出「蘋果味」,筆者就不相信,日後三星的手機會走回舊路。而以三星手機的推出速度以及過往幾代手機的進化史來看,筆者更加相信,Android手機在這宗官司之後更會加速脫變,不只蘋果味嗅不到,連橙味、士多啤梨味也沒有。
另有一點要提出,就是蘋果先後勝出兩次的「霸王行動」,均是在其「主場」發生,令對手「禁聲」。而硅谷著名IT專欄作家丹‧吉爾默亦質疑,只這宗官司異常複雜,單單是說明就長達100多頁,但位於蘋果總部附近的法院,陪審團卻只用了兩天就很快做出裁決。這班陪審團可能都是喬布斯的崇拜者,這樣的判決會是公正嗎?
筆者當然不贊同盜竊,但亦不希望「保護主義」令到手機生產商在生產上舉步維艱。任何形式的獨裁霸權意圖獨攬市場,只會阻礙整個IT業界的創意發展。我還是希望免費的Android系統可以在官司後變得更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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