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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湖橋兩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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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2011

不再為樓而婚

  • 王希真

    王希真

    非典型八十後港漂,羅湖橋兩邊各有風景,大事小情皆值得細味。現享受慢活人生,暢快直抒胸臆。

    羅湖橋兩邊

  內地流傳一個笑話:生女兒,是招商銀行,生兒子,是建設銀行。因為生女兒,只要找到乘龍快婿,即可在婚後入住婚房,無須負擔房款,因此是招商銀行;若生兒子,便要一早預備房產,準備將來結婚之用,所以是建設銀行。

 

  上周,內地頒佈《婚姻法》新司法解釋並實施,讓男女雙方一夜之間都變成了建設銀行。

 

  讓「招商銀行」變「建設銀行」的條款如下: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外,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即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法院也可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
 

  新《婚姻法》,讓內地人的婚戀觀天翻地覆。雖說各地風俗略有不同,但一般來講,內地一對小夫妻結婚,通常會由男方出資置辦房產,而由女方負責新房裝修或購買汽車。假如這對夫妻日後離婚,按照慣例,夫妻二人將平均分配此房產。但若按照新《婚姻法》解釋,不動產將歸於購買者,即是男方名下。更重要一點是,父母在婚前為兒子付首付款買的婚房,即使婚後兒媳也一起承擔還貸,一旦離婚,兒媳也分不到一片瓦。
 

  面對新《婚姻法》,最開心是房產商,因為今後不論男方女方,爲了有瓦遮頭,都要想辦法買房了。而最心煩的是女方母親,因為給女兒準備的嫁妝,隨時有去無回。有人向丈母娘提議:不如將嫁妝、為女兒準備的現金都給男方做買房用途,並要求在房產證上寫上女方名字,而裝修費用由男方負擔。

 

  新《婚姻法》也在網絡引發口水戰,「嫁房子的拜金女們,你們這下傻了吧!」、「老公以後就變房東了?鐵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婦兒。」也有人支持,因為這樣,一個沒有房子的窮小子,就跟一個家財萬貫的富二代,有了公平競爭的機會。

 

  被房子綁架的婚姻不健康,但在內地高房價的地產霸權之下,房產市場也因為堅挺的剛性需求愈升愈有,不被房子綁架的婚姻寥寥可數。在傳統價值觀下,很多80後為房而婚,很多人為結婚買房承受諸多社會壓力,也有很多女孩為追求房子,傍大款做二奶……如今新《婚姻法》將房產與感情分開,自此之後,「有沒有房子」將不再是選擇婚姻時的重要因素。

 

  所謂「建設銀行」、「招商銀行」只是比喻,婚姻不是銀行,也不是商業往來,單純的「誰投資誰受益」雖然簡單直接,但又粗略毫無感情。不過可以預見的是,愈來愈多的房產證上,會出現兩個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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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仔發表於 2011-9-2 09:38 PM
  • #11
  • 其實婚姻本身就係多重考慮啦,如果要什麼都不考慮的,那是愛情,不是婚姻..婚姻就是複雜的,而現在的婚姻就更加比有婚姻出現以來更加複雜.婚姻無論古代,還是近代(講緊係民國以前,還是晚清的時侯),有那一年有自由戀愛的概念?又有那一個時代,是以婚姻為戀愛的終站..
    其實婚姻比自由戀愛的概念,早上了千年百年..從來婚姻就不是以自由戀愛做考慮..只是近100年,甚至只有50年(香港婚姻法係1971才取消清制ge婚姻 ,即可以立妾那種),大家有了自由戀愛概念之後,才反過來認為婚姻是為自由戀愛而服務.於是,明明一個用來聯合兩個家庭,隱定兩個人ge機制,變成了戀愛的下一站..
    事實上,婚姻同戀愛,某程度是有沖突的.. 在古代婚姻而言,本身係一個起穩定的制度..為什麼要有一個如此穩定的制度呢?因為家庭才是婚姻的重點.家庭是經不起分裂的,所以係婚姻而言,本身就是以家庭為主體,人是副.所以古時離婚好難,第一,離婚一定由男方提出,第二,離婚一定只可以同7個理由,即七出之條,你不能話雙方同意就可以離婚,也不可以話我對佢冇感情而離婚.如果你細心留意7出之條,你會發現,都係一些對家有害的事才可以離婚,個人意願是 不可能用作離婚的.
    換言之,在婚姻原本的設計下,人的意願是其次的,也只可這樣,才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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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akaluk92發表於 2011-8-20 09:07 PM
  • #10
  • 現今社會中,不只婚姻變得越來越物質化,所有都已經變得物質化了。難道人就不能spiritualize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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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annymak發表於 2011-8-20 11:35 AM
  • #9
  • 這種婚姻觀簡直是本末倒置。還沒結婚,就已琢磨究竟離婚后產權如何分配,結婚的意義何在。本以爲是對離婚者的保障,卻成了結婚前的談資,悲哀!再者,假若真心相愛,何必煞有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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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kwan229發表於 2011-8-19 10:51 PM
  • #8
  • 越來越物質化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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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T發表於 2011-8-19 12:22 AM
  • #7
  • 婚姻的考慮竟非愛情而是房子或金錢,看來新一代不必花精神和時間拍拖,相睇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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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avidpoey發表於 2011-8-18 10:54 PM
  • #6
  • 內地房產日日趨升,就算怎樣儲蓄都追不上,往往要靠父母借貸,又有幾多父母有能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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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OODCHANCE發表於 2011-8-18 10:36 PM
  • #5
  • 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就是超級資本主義,雙方在結婚前要清醒,結婚後要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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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alina51發表於 2011-8-18 09:07 PM
  • #4
  • 愛情已不是建築在兩個相戀的人身上,而是樓房上,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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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ocjay發表於 2011-8-18 06:34 PM
  • #3
  • 新婚姻法其實將原本物質的婚姻關係更物質化了,具體來說,是將房子的物質地位進行了轉化,而沒有改變它的根本屬性。因為之前,房子的有無是婚姻是否存在的因素;現在,房子的有無不再重要,反而是房子的歸屬轉變成了婚姻是否存在的因素。大家可以思考,到底是什麼樣的社會推動力促使政府修改了這條婚姻法呢,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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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yw發表於 2011-8-18 05:23 PM
  • #2
  • 很諷刺, 婚姻原是神聖的, 天佑地找到了終身伴侶, 應該好好地經營這段關係, 這才是正確的價值觀。偏偏一些什麼新婚姻法讓單純的婚姻關係蒙上了負面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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