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據知陳同佳仍有到台自首意願 港府出面未必有好處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出獄至今近一年,仍未到台灣投案。死者潘曉穎母親近日接受傳媒訪問便要求陳同佳盡快往台灣自首,令女兒安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周二(22日)表示,從一直協助陳同佳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牧師處得悉,陳同佳願意自首,暫未投案只因政情和疫情關係,如果陳同佳有需要,特區政府願意提供協助。她又提到最近與台灣在其他方面的溝通也未有回應,看不到由政府出面有何好處。
林鄭月娥表示,從管浩鳴牧師得悉,陳同佳仍有到台自首意願,但港府出面未必有好處。(資料圖片)
陳同佳在港已是自由人
林鄭月娥周二上午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陳同佳已就在港犯下的洗黑錢罪接受法律制裁,他目前是自由人,在香港司法制度下,已無法採取任何行動,但透過管浩鳴獲悉,陳同佳自責和自疚,待合適時機,他仍願意到台灣自首。林鄭月娥又對潘曉穎的父母表達安慰,希望他們能夠釋懷。
施覺民呈辭無提原因 不宜揣測
另外,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施覺民早前辭任。林鄭被問到施覺民離職的原因是否與港區國安法有關時指,施覺民呈辭時並沒有提及原因,她不宜揣測,而對方離職已按機制以憲報公報形式發放,但特區政府因關注會否引起外界觀感問題,已於上星期六(19日)發新聞公布解釋,強調普通法及司法獨立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憲制安排或國安法的訂立都不會影響香港的法治及司法獨立,法院的裁決不受干涉。
她指,施覺民請辭後,終審法院仍有13位來自其他普通法區域的法官,不久亦有新的海外法官會被委任,她重申基本法對特區司法獨立非常重視。
偷渡港人先交內地司法處理屬正常程序
12名港人涉偷渡台灣被中國海警截獲,被扣押深圳已近一個月。林鄭月娥表示,港人在內地管轄區犯案,先交由內地司法處理屬正常程序,完成程序後會用一貫做法接回香港。她指,由2018年至今共有2000多宗港人內地管轄區犯案事件,有港人在內地犯法後需移送回港,港府對這宗案件亦會一視同仁。
撰文:經濟通採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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