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1/2012
D&G成為香港另類景點
農曆新年黃金周一連七天,筆者不少上海的朋友都來香港過年。華南的冬天比較和暖,加上可以享受瘋狂購物的樂趣,自然成為過年旅遊的首選目的地之一。除了應朋友要求陪他們嘗一嘗香港的各式美食,更有部份朋友主動提出想到D&G辱港事件的現場去看看「熱鬧」。該事件在香港鬧得沸沸揚揚,成為了市民茶餘飯後的話題不在話下,還吸引了上海朋友的視線,實在有點出乎想像。
事件源於近日一位香港市民在D&G位於廣東道商鋪門外的櫥窗前拍照時,受到店內保安人員的干涉,要求其停止拍攝。市民不滿受到干預,反問爲甚麽內地的遊客在櫥窗前拍照沒人管,自己卻被制止?保安人員回答說內地遊客拍照沒甚麽問題,但是香港人就是不可以。事件在社交網站被曝光後,激起部份人的憤怒,將事件與當年「華人與狗不得內進」的侮辱性行為相提並論,予以口誅筆伐。
社交網站上的群組還成功發動了數千群眾在1月8日圍堵在該店門口,集結拍照以示抗議,令D&G連同相鄰的幾間店鋪當日下午都不得不停止營業。可是D&G事後只是發表了一篇模棱兩可的聲明推卸責任,表示所有此類冒犯性的語句均非出自他們員工(一般的保安人員都是與保安公司簽訂僱傭合約,並非商鋪的職員);該公司無意冒犯港人,並堅決反對種族歧視的行為;但是並未就干預拍照的事件道歉。最後在網民警告如果再不道歉就發動示威者在農曆新年的銷售黃金檔期到店鋪示威,使其不能營業的「溫馨提示」下,才發表道歉聲明。
事實上整件事的起因只是雞毛蒜皮的小事,本地的法律足以解決問題,沒有必要將問題無限上綱。店外的地方就是公眾場所,不受業主和租戶管理,遊客在公眾地方拍攝並無違反任何法律。香港是普通法的司法轄區,「不禁止就允許」是基本的概念,店方和保安人員無權干涉市民的合法拍攝活動。市民可以忽視保安的要求,隨意在公眾地方拍攝。如果保安人員使用暴力行動阻礙拍攝,市民可以直接報警求助。故此撇開公司待客的態度而言,事件其實可以相對圓滿地解決。
另一方面,人民幣匯率升值和國內的高進口關稅,使內地不少進口商品特別是奢侈品的價格比香港貴2-3成,吸引了大量的內地遊客來港購物。而奢侈品商店的銷售重點對象也由本地人轉向內地遊客。故此可以想像的是D&G主要目標客戶是內地遊客,根本就不甚在乎香港市民的看法。從整件事的處理態度判斷,基本上都是根據「誰是重要的顧客就可以為所欲為」原則制定。
D&G事件多多少少有些意氣之爭。需要指出的現實是店鋪的經營策略只需要向股東負責,希望通過群眾的壓力改變企業的經營策略是不切實際的空想。故此不同類型的「冒犯」未來可能還會陸續出現。但是只要大家都充分認識到法律的界限,並且以此來解決紛爭,大部份的衝突就已經可以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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