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3/2010
擴大問責制為何不得民心?
特區政府於2002年推出問責制後,再於2008年擴大問責制,委任一批副局長及政治助理(下稱政助),引起各方強烈不滿。本來,曾特首於2007年上任後民望不錯,一旦擴大問責制,民望即開始下跌;是項舉措可說已淪為特區政府的負資產。
委任副局長和政助如此不得民心,原因之一是推出時公關失當。例如,政府起初沒規定獲委任者放棄外國國籍,但在受壓後最終低頭;政府本來不肯公布他們的薪酬,其後亦無奈屈服。單是這種安排已予人不透明的不良印象。
薪酬過高 引人詬病
除了公關失當,政策不得民心的更深層次原因,是獲委任者薪酬過高。先說副局長,月薪由20萬至22萬元不等。當然,獲委任者之中有來自馬會及金管局的,本來亦是高薪人士;不過,其余多位則是因為獲委任而薪酬大幅攀升。我相信政府在訂定薪酬時,考慮到副局長是第二把手,薪酬得在常任秘書長之上、局長之下,是以將薪酬水平定為局長月薪的四分之三左右,但這批新人在短時間內難以有所表現,市民對他們又沒有認識,自然予人薪酬過高之感。
雖然政助的薪酬相對較低,由13萬至16萬元不等,但卻引起社會更大反彈,原因是部分獲委任者本來只是月薪3萬元的普通打工仔,一登龍門,薪酬即大升四倍多,難免令人搖頭咋舌。根據香港統計處數字,2006年經理級行政人員的月薪中位數是26000元,專業人士的月薪中位數是25000元,可見在香港賺取十多萬月薪的人士只佔極少數;對一般市民來說,十多萬元的月薪可說是“天價”。
表現與薪酬不成正比
若獲委任者表現出色,或能減低市民對“天價”薪酬的不滿。然而副局長始終表現參差,當中以梁卓偉口碑較佳。作為受過精英教育的專業人士,梁於食物及衛生局領導政務官及醫務人員可謂綽綽有余;而陳維安及丘誠武亦經常出席立法會會議、代表局長出外諮詢、接觸傳媒及議員,努力為局長分擔部份政治工作,我相信周一嶽、鄭汝樺和孫明揚亦很高興有這幾位幫手。
至於政助,其表現卻大都跟薪酬不相稱。他們當中固然也有較落力與議員建立關係或拉票的,但不少卻只是於立法會跟進跟出,其中一位更絕跡於立法會,只專注於資料搜集及分析等行政工作。顧名思義,政治任命官員有別於一般政務官及行政主任,理應為局長分擔政治性質工作,包括代表局長出席諮詢會議、向傳媒發放消息、跟傳媒及不同團體打交道等,但不少政助根本沒有知名度,說話毫無政治影響力,根本無法發揮政治作用。
擴大問責制失敗的原因,我認為是設計者設計薪資時只以衙門的薪酬表做參考,沒有放眼社會,完全不了解社會實際狀況及市民感受,自然引起各界強烈不滿,令擴大問責制淪為政府的負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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