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2012

自由比平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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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怡

    李怡

    1936年生,1956年開始寫作及編輯生涯,至今逾50年,任《七十年代》(後改名《九十年代》)總編輯28年。50多年來不間斷地在報刊寫小品文和政論,編輯和寫作均秉持忠於自己、質疑權貴、就事論事、不怕獨持異見的原則。近年有《細味人生100篇》《閱讀人生100篇》《感悟人生100篇》三本新書。

    一分鐘閱讀

本周我選的金句是:

 

「自由比平等重要。為了實現平等,很可能會危害自由。如果沒有自由,在不自由的人群中,也不會有平等。」

 

  這是被稱為二十世紀最偉大的哲學家卡爾.波柏( Karl Popper,1902-1994)的話。自由與平等,是我們許多人的追求。

 

  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所有人生而平等,似乎是無須求證的信仰。但觀察人類社會,會看到人有智愚之分,體能有高矮強弱之別,出生的環境、條件不同,比如出生在非洲貧民區或歐美富裕家庭就大不同,這些都顯示不是所有人生而平等的。

 

  「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是指對任何人的個體要有平等的尊重,人與人之間不應存在歧視,而決非生而平等。若不論智愚或對社會貢獻大小,一律平等地分配財富,那麼這種對平等的追求,就會危害個人自由。不僅社會主義制度因追求平等而扼殺人民創造財富的能力,一些實行社會福利過度的國家也會因而削弱經濟活力。

 

  波柏說,「為了實現平等,很可能會危害自由」,是概括而確切地觀察到:在專權政治下,強行分配平等,必會如奧威爾所說,「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即無可避免地,使有些動物以平等名義享有種種無形特權。這樣,實際上危害了人的自由,也不會有平等。

 

  本文摘自香港電台第一台 (FM92.6-94.4) 李怡主持的《一分鐘閱讀》。該節目逢周一至周五播出,並存載於港台網站 (rth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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