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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Text: Louise Yuen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9.22起實施!濫收車費拒載4宗罪記10分!乘客可以點投訴?投訴即被記分?滿幾多分需停牌?

  的士服務質素經常大眾引起討論,政府早前宣佈將在9 月 22 日起實施《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濫收車費、拒載或兜路都需扣分,甚至繳付定額罰款。

 

  運輸署表示,為了提升的士服務質素和行業形象,政府參考了現行的違例駕駛記分制度,引入違例記分制,旨在阻嚇的士司機的不當行為,打擊業內的害群之馬。記分制目前涵蓋 11 項罪行,並按嚴重性被劃分為 3 個級別,分別給予 10 分、5 分及 3 分。當中刑罰較高的,包括濫收車費、故意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沒有採用最直接而切實可行的路綫駛往目的地,以及損壞或更改的士計程錶,足足會被記下 10 分。

 

  記分制下,當的士司機在任何 2 年期間被記的分數累計至指定水平時,便觸發相應的行動或罰則。具體而言,若被記 8 至 14 分,運輸署署長會向該人送達一份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提示;若被記 10 分或以上,該人亦會收到一份強制修習的士服務改進課程通知,並須在指定限期內自費修習以及完成有關課程。如該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有關要求,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 $5,000 及監禁 1 個月。若被記 15 分或以上,該人可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如屬首次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停牌期為 3 個月,其後再被停牌則每次為期 6 個月。

 

  若乘客需投訴的士,則可向警方舉報,或填寫交通諮詢委員會投訴表格。投訴人要是願意出庭作證,交通投訴組便會把個案轉交警方調查,有機會票控的士司機。不過運輸署曾強調,的士司機要經警方調查取證及法庭定罪才被記分,不會單純因乘客投訴被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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