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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8

23條立法勢在必行 早啟動爭取主導權

  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在一個研討會上說,香港是世界上唯一沒有為國家安全立法的地方,成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影響市民安全的風險點。

 

  突然間,23條立法又走上台前。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說未有雙普選前,不贊成為23條立法。胡志偉好像忘記了,就是他們這些人否決了行政長官普選的議案,才令幾百萬香港選民沒法選擇自己的行政長官。

 

  現在又為23條立法定出先決條件,又是低劣的政治把戲。

 

  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在出席行政會議前,說現時沒有23條立法時間表,說23條是本港的憲政責任,但要創造有利條件才可實行。她表示23條立法於她,無任何壓力,說「有冇壓力你都要做,但做這件事要審時度勢」。

 

  她說要讓社會更平和,讓市民對中央及港府有足夠信心,她每日都努力創造這些條件,而她亦感覺到很多市民和政黨,都說這些日子氣氛平和了,因此自己希望更平和理性環境可早日出現。

 

  但問題是甚麼叫有利的立法環境?

 

  當反對派日日針對特區政府施政,當胡志偉等人又把23條立法和普選扯上關係時,請問特首林鄭月娥有甚麼把握,可以營造出有利的立法環境?

 

  我對23條立法也有顧慮,深怕把大陸的一套加諸香港身上;但我亦知道23條立法是必須的,也是應該的,這是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務。

 

  可是,不為立法定下時間表,就人人都又話說;定一個立法時間表,大家才可以聚焦在23條立法的條文上。現在不是說應不應該立法的時候,而是說何時立法和如何立法。

 

  正因爲大家都知道要立法,但又沒有時間表,才會出現喬曉陽剛退休訪港,會和公務員舉行《基本法》主題演講,也和23條立法扯在一起。

 

  即使林鄭如何解釋,自己很早以前已親自邀請喬曉陽訪港,看香港發展,更和近日(戴耀廷)事件無關,但總有人借題發揮,唯恐天下不亂。何況國內官員來港向公務員發表主題演講的安排,時有發生。

 

  北京的立場清楚,任何破壞主權、領土完整、分裂國家行為,都是紅線,不能碰,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任何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都不符國家利益。

 

  基本法給予香港特區「一國兩制」方針,是保障本港繁榮安定的基礎,任何鼓吹「港獨」都違反基本法及破壞「一國兩制」,將為特區政府和港人帶來災難。

 

  都說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識看風向,他說特區政府不應該只是等待合適的立法時機,應該主動創造有利氛圍,如果今屆政府在任期結束前,仍未就23條立法有任何工作,他會覺得詫異。

 

  曾鈺成認為,之前23條立法失敗,如果重推,將引起很大爭議,因此理解特區政府較為審慎,「但審慎當中應該要有積極態度,不應該被動地去等,去等時來運到。」

 

  他用字遣詞自成一格,「詫異」之意,潛台詞是順理成章,認為必需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啟動;不應等「時來運到」,前提是積極態度,不要只說營造平和氣氛,要下決定啟動。

 

  畢竟回歸21年,仍未立法;如我之前提及,若到香港回歸25年,若仍未為基本法23條立法,是說不過去的。我相信北京的底線是在本屆政府任期內(2022年前),特區政府必須為23條立法啟動了立法程序,即使未完全立法。

 

  假若在未來幾年,特區政府仍未有為23條立法的跡象,相信北京會採取主動,透過人大常委會直接把國安法、或作一個適用於香港現況的修正版,以附件形式納入基本法。到時,肯定引起大震動。

 

  於港人言,只有啟動23條立法,才可爭取主導權,通過比較寛鬆的立法條文,更可避免北京把國安法以附件形式納入基本法,否則我們將失去主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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