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2
如何防「理性犯罪」?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是放諸寰宇皆準的定律。特別是當經濟環境不好的時候,修補「政策漏洞」往往被各國政府列入優先處理的範疇,藉此盡可能地增加政府的收入。美國總統奧巴馬便不斷高呼,要堵塞美國富裕階層的「稅務漏洞」,以預防美國公民利用海外戶口來逃避環球徵收的利得稅。要修補政策的漏洞光靠激昂的口號是不夠的,例如美國就以外交手段「挑戰」瑞士的「銀行保密法」,逼迫瑞士銀行交出美國客戶的相關資料……
上海地鐵面對嚴重的逃票問題,光靠前一段時間的加強「嚴打」執法行動顯然是不足夠的。不少媒體自行進行統計,取得的數據是某車站一分鐘出現十餘人逃票。據官方統計去年上海市違規乘坐地鐵超過20萬人次,其中包括冒用老年卡2300多人次,逃票19萬多人次,涉及人次之眾,真令人瞠目結舌。
說到逃票,其實與經濟學也有一定的關係。不少經濟學家均利用計量經濟模型來測算不同因素對犯罪者的影響程度,從而判斷如何減少罪案。從現有的計量經濟模型來看,一個理性的犯罪者在作出犯罪的決定前首先會考慮幾個因素:包括被逮捕的可能性、被逮後受懲罰的嚴重性、受懲罰期間損失的收入等等。如果簡單一點套用這個例子,我們不妨把模型簡化成兩個因素:坐地鐵逃票被逮的可能性以及被逮後受罰的嚴重性。
目前上海對逃票行為的最高罰款額為票價的5倍,並假設逃票被逮的可能性是百分之二十,那每次逃票的預期成本就正好是車票的價格。換句話說,從統計學角度看,每逃五次票就有一次被抓,罰款的數額為車票的五倍,與逃票五次節省的車票開支相若。但是數據顯示,去年「嚴打」期間成功逃票的頻繁程度仍然很高,意味著逃票被抓的概率性很可能低於百分之二十,假設只有百分之十而罰款不變,那麼每次逃票的「預期成本」只有車票價格的一半。撇除道德的因素,「理性的犯罪者」應該會選擇逃票而不是去買票乘車。
要扭轉這種局面,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要提高逃票罰款的金額,如果把逃票罰款「定價」為票價的二十倍,犯罪者每次逃票的「預期成本」就超過車票價格一倍,大大減低那些抱著貪小便宜逃票乘客的「逃票意欲」。
數年前,不少房地產發展商都拖延開發進度,囤積土地等待升值。不少相關部門雖然大力申斥,但向發展商徵收的罰款僅區區幾萬元,但是同期地塊卻是以億元計的幅度升值。政府這種修補「政策漏洞」的措施和力度,倒變成了鼓勵發展商繼續囤積土地的「啟示」,難以達到增加樓房供應的目的。
除了加強巡查執法力度,上海的地鐵要達到「治本」的效果,就必須從提高罰則入手,盡可能增加逃票者的潛在成本,從而杜絶,至少減少逃票乘車的不文明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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