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19
抄襲真的罪無可恕?Billie Eilish歌曲MV涉抄襲,你怎麼看?
美國唱作女歌手Billie Eilish,芳齡只得17歲,已經被外界公認為流行樂壇最強新人。其首張個人大碟的一首單曲《Bad Guy》,在Youtube上架短短一個多月已經累積1.8億人次觀看。人紅自然是非多,早前就有網民踢爆其MV是抄襲雜誌《Toiletpaper》的一輯藝術平面照片,而雜誌創辦人Maurizio Cattelan和Pierpaolo Ferrari正是該輯照片的創作者。至於該MV,則由格林美著名音樂影帶導演Dave Meyers操刀。
平心而論,先撇開有否抄襲,Billie Eilish這首歌曲《Bad Guy》不論在歌詞、旋律編曲、唱腔以及MV的影像都很成功捕捉到觀眾和聽眾,是完全滿足到視覺和聽覺。至於那個抄襲指控,我在看過《Toiletpaper》的原創照片後,雖然明顯見到有抄襲地方,但我開始在反覆思考「抄襲」這兩個字,是否真的大逆不道、天地不容,「抄襲」是否可以有另一深層而正面意義。畫壇巨匠Paloma Picasso曾經說:「好的藝術家抄襲,偉大的藝術家偷盜。」而蘋果創辦人Steve Jobs亦曾經在多年前一個電視訪問中提到Picasso這名句,並大膽質疑為甚麼大家都會為偷取別人偉大創作而感到羞恥。早期蘋果成立時總部所掛的海盜旗,還有教主提倡寧做海盜,不做水兵的口號,再將Steve Jobs抄襲Xerox的陳年故事作對照,不就是得出了一個結論。
已故時裝設計大師Franco Moschino亦曾經公開表示其設計並非原創,都是抄襲得來。大文豪Mark Twain亦曾經說根本沒有題材是新的。而有關「原創」這議題,近年在創作世界都引起不少討論,甚至出現推翻「原創」的存在性,身兼作家的藝術家Austin Kleon便推出過一本名叫《Steal Like an Artist》的暢銷書,他推翻了原創的存在,提倡擁抱周邊所有事物帶來的啟發,吸收別人優點,好好善用收集得來的東西,再將其轉化成另一東西。既然沒有東西是原創,如果將「抄襲」標籤成罪無可恕惡行,Steve Jobs和Franco Moschino豈不是都要拿去浸豬籠?如果抄襲不是搬字過紙,甚至能夠比所謂原創做得更優勝,抄襲一下,又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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