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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2026 17:55

《打擊貪腐》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原副總經理劉衛東受賄逾4139萬,判囚13年

  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劉衛東受賄一案,今日在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對劉衛東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對劉衛東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1999年至2025年,劉衛東利用擔任襄樊東風汽車電氣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東風汽車公司載重車公司協作配套部部長,神龍汽車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總經理,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常委、副總經理,東風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車公司總經理,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中國長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139萬餘元。

  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劉衛東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鑑於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本案受賄贓款贓物已追繳,遂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59歲的劉衛東去年2月在兵裝集團副總經理任上被查,同年7月被「雙開」、11月被提起公訴。案件今年1月16日在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劉衛東當庭認罪悔罪。
《經濟通通訊社14日專訊》